再婚二十年,配偶立下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54:21
请问:我母亲与继父再婚二十年,继父立下遗嘱全部给他亲生儿子和女儿。请问我继父死后,我母亲会有继承权吗??不是说结婚十年财产一人一半吗?这点会因为继父立下遗嘱而改变吗?若离婚的话,对方己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非常感谢!!!!

您母亲与继父结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您母亲拥有夫妻共有财产一半的所有权
所以您继父仅对他所拥有的那一半有处分权
在遗嘱中只能对其所拥有的那一部分进行分配。
此外,您继父在与您母亲结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如房屋,为其个人财产
他对这部分财产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他在遗嘱中对这部分财产的分配是完全有效的

你继父可以将自己个人财产立遗嘱继承,根据现在的法律,婚前财产归个人,不因时间改变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