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初级会计实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9:12:03
在视同销售行为中:
例36.甲企业将自产的成本为50 000元的货物赠给灾区,该货物适用增值税率17%,货物的计税价格为60 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纳增值税=60 000×17%=10 2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60 200
贷:库存商品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200

例37.某企业以自产产品分配利润,产品成本为100 000元,销售价格为130 000元(不含税),该产品增值税率17%,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纳增值税=130 000×17%=22 100(元)

借:应付利润 152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 100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疑问:都是视同销售,为何例36不象例37寻亲作收入的处理并结转成本,而是作商品的发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很简单啊,例36企业是用做捐献,企业本身没有实现收入,不能将收入成本配比所以不能结转成本而做支出;例37是用来做分配利润用的,相当于实现了收入,只不过分配给股东了,因此应该将收入成本进行配比,于是结转收入。

有些视同销售业务仅需计提税金:

有些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

视同销售业务处理

一、仅需计提税金的视同销售业务:
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3、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用于本单位的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非应税产品的生产、非应税劳务;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中
借:无形资产、短期借款等
银行存款
(略……)
贷:库存商品
银行存款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