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改嫁后农村土地使用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09:15

不知道网友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是指哪方面的使用权。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宅基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补偿法》第30条的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改嫁后的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视其以上情况分别对待。
2.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若改嫁在本村外,其房产未处理的,仍属于改嫁妇女;房产处理的,土地使用权随房产的处理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