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三者有关的离婚官司(请专业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26:42
我是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他们要离婚了,他老婆收集了他的手机通话记录作为证据,今天她打电话威胁我,说她要向法院起诉,先给我提个醒,让我小心点,到时候可能会找我取证,或要求我上庭
我想问以下问题:
1.通话记录能不能做为他过错的证据(大多是他打给我,有时1天打N个电话,发N个消息,有时几天都不联系)
2.我有没可能被传迅或律师找我取证
3.他如何合法的在离婚时争取到财产
说明下,我很恨那个女人,我之所以会插足他们的婚姻,大多原因是我恨她,她曾经毁了我的幸福,我不会让她幸福,也不想看着她得到大笔财产来挥霍!

作为专业人事,我只能说,你不属于此次法律诉讼的直接当事人,但是我对于你的问题这么说
1、通话记录只能作为他过错证据之一,显然当事人已可能掌握其他证据,
2、如果律师找你取证,你可以拒绝出庭,或拒绝作证,证人不受传讯
3、财产分割方面,由于你的情人作为过错一方,显然处于不利地位。

你的个人情感不能改变法律,也不能改变事实,望自重。

我想知道她怎么毁了你的幸福?如果她毁了你的幸福那她该早报应,如果你是纯第三者那你自该,我最恨第三者,因为没人要的人才做别人的第三者,再说别人正吃的东西自己再吃也不香

就算证明了他是第三者,也没用的
中国没有通奸罪,只有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