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9:06:52
如果有人被罪犯持刀抢劫.在抢劫过程中,罪犯在搏斗中头部撞墙而昏迷,刀落地,此时被抢劫的人拾刀并杀死罪犯.这算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

你说的这种行为是故意杀人,因为对方昏迷已经丧失反抗能力了。防卫过当的后果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比如:某人找你寻衅,对你实施殴打,你被迫还手,在反抗中,你拨出随身的水果刀将其刺中,致使其死亡,你虽然出于防卫目的,但结果与你可能遭到的侵害严重不对等,你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属正当防卫 ,属于故意杀人。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备前提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而此时,犯罪嫌疑人已经昏迷,已经不能或者无法对被害人进行伤害了,失去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这个时候杀死犯罪嫌疑人,自己已经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了。

故意杀人

典型的事后防卫

事后加害,即明知侵害已经终了而继续防卫,加害于侵害人,这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是一种报复侵害行为。

故意杀人。

但是如果此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立即苏醒或是被劫持者无路可逃的话另当别论。
关键看危险是否消除。如果危险消除的情况下再杀人就是故意杀人了。但是可以从轻量刑。

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