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53:40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我觉得这句话很废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既然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那当然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我成立一间公司要100万,那那当然也不得低于100万。
好多余!!!!!!!
我的问题“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这句话怎么理解啊????????很无聊!!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这句话是说分期出资的,首期出资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比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你注册一间公司10万元,分期出资,第1期投入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3万元。不能按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2万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