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电费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6:55:57
我公司不想抵税,开的是电费收据,上面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局监制)这样的电费收据可以进成本吗?我公司所得税是核实的。
难道非得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这个可以进成本的。

因为,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电业局,开的发票就是这样的,

他们这个不能叫发票了,就是这种收据,是事业性的收费。

不想抵扣,那就在认证后不抵扣就行了,没有必要换发票。

没有进项多抵扣不行,但有发票不抵扣是允许的。不过一定要认证,免得形成滞留票。

收据不可以入帐,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的交易都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具普通发票或其他票据被稽查局查到的话会作偷税处理。当然,你有进项税不抵是允许的。不过记得认证。
再顺便帮你算一下经济帐,如你单位购买10000元的电(不含税价)要付给对方应该一共是11700元,其中1700元是增值税。当你在拿回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到税务局认证抵扣。这时你实际负担的是10000元。但如你收到的是普通发票的话要另加4%即400元的税,当时看好象是比开专用发票少交了1300元。但因为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税款的,所以如你要普通发票的话最后实际负担的应该是10400元。你说哪里合算?

不行,收据不行,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

上面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局监制)这样的电费收据可以进成本,但税务所来查的时候绝对要你公司电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也是17%,供电局肯定是一般纳税人),因为如果是收据,那国税丧失了这块税源,供电所和你公司都要补税交迟纳金或罚税的。虽然你公司不想抵扣,但你公司也不会想补税交迟纳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