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二姐夫名义所购单位集资房的房产归属问题,恳请法律专业人士给予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6:04:30
我和老公向其二姐借款购买了二姐夫名下的单位集资房,借条上注明了系因购买某单位集资房借款。家中亲友都知道此事,且二姐夫单位也知道是我们购买的,可交款都是以他二姐夫的名义交的,我们和二姐夫之间也没有书面的房屋转让协议。现在住房证还没有办下来。目前我和老公两人因有关因素影响,考虑离婚,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就这套住房的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我们可以平均分割这套房产吗?恳请资深婚姻法律专业人士给予援助,万分感谢!!!
我们只向其二姐借了一部分房款,大部分房款是我们自己出的,实在不行,我只想要回应该属于我的那部分钱,我该怎么办呀?难道会人财两空吗?

1只要上述房产没有过户到你们夫妻的名下,那房产仍然归二姐夫所有,你们夫妻无权分割

2除非你们能让二姐夫把房产过户给你们,然后你们再分割.否则你们只能根据不当得利或者债权债务的关系要求二姐夫返还你们出的那部分房款

房子不能分配,因为你们没有取得产权。
当前之际,你要证明你们在这个房子上有费用支出,然后你就可以要求以借款关系要回部分款项。

关键在二姐夫是不是承认房子是你们的啊。
如果他承认你们写个合同不就行了吗!

除非你们自己协商一致私下处理,否则到法院或民政恐怕是没有分割这套房产的,因为不但房产证没办下来,就算办下来暂时也不在你们二人名下,法律上不能认定这房产是你们的,自然无法通过法院分割。
双方可以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你要回一定补偿最比较可行的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告诉你们这个房子的问题要等产权证办下来确定能否到你们名下认定为共同财产再处理,反正比较复杂。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该房的出资,最终不会两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