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陷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9:31:01
女A故意和男B在某个野外相遇(周围无人)
然后女A勾引男B,发生性行为(野战)
女A和男B发生纠纷(野战结束后)
男B把女A打伤...
然后女A报警说男B强奸她
并且拿身上的伤和J液来证明

通常人们会偏向女性,男的应该怎么办才好?

说实在的,我很同情男B..发生这种情况,基本上是有理说不清.
既然女的勾引男的,说明此女的初衷可能并不是要告男人,只是因为别的意见不统一产生的纠纷,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男A先向女的陪个不是.她要怎样都答应她.目的是让她不要告你.等到以后她没有证据了.再慢慢修理这种贱女人...有点毒.但对这样的贱人 不要心软

不白之冤啊,

一个巴掌拍不响,就当给嫖资了。谁让他贱呢?
活该贪便宜!!!

活该呀,正常发生关系完全没事的,谁让他占了便宜还把人打伤呢,完全符合强奸的情形,只能认倒霉了,男人占便宜付出代价也很正常啊,凭什么总让女人为道德问题买单呢,自重的人永远贪不上这样的麻烦。

你跟她说 如果我被判有罪 那么我有机会找人槽你全家

赖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