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上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30:13
我在一家做工程的分公司,有一些问题想请教大家。1.我们平时接的工程都是由施工队去做,只赚取中间的差价,有时是直接由其他公司去做(并没和我们签合同),还是以我们公司的名义,结算的帐款从我们帐户上过,由我们扣取一部分管理费后再将钱付给他们,但是施工队和这些公司并不给我们提供任何发票(这些工程主要是人工),那么我该用什么做为成本呢?帐该怎么做呢?2.公司成立时税务上让我们查帐征收,但我不知帐的成本怎么入合适,就跟他们商量核定征收,他们也没表态,但是也一直没让我送报表,现在公司成立快十个月了,我们只是有收入时去税务上开发票,交纳营业税及附加,这样下去行吗?税务上我还需做什么吗?3.我们这种情况还用所得税汇算清缴吗?希望有经验的前辈能帮帮我,万分感谢!
这样就算是核定征收了吗,并没交所得税啊?成本就是跟施工队结算的人工费,他们不提供发票,怎样入成本啊?收取的管理费就是收入又该怎么算成本呢?他们也是人工费,不给我们提供发票的,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请你给我讲讲吧

1、你可以把施工队的工资表拿来,作为人工费用;把他的材料发票要来做材料费用;你应该可以做到的。
2、最好是与税局沟通一下,不按期申报是要受处罚的。
3、你的所得税要正常做申报、汇算。
4、你在向外支付工程款时一定注意扣税。

水平不搞,仅供参考。

有收入时去税务上开发票,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那你们现在已经是按照核定征收的了.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吗??成本和其他相关费用一点都不能计算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