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转内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8:10:07
请高人指点:外资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转内资吗?我们想转为内资成立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也涉及到减资,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是先做减资还是先转内资?急。

旧公司规定,内资公司要成立的话,须先由股东出资完毕,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换句话说,旧公司法时内资公司必须是出资完毕的。那时只能先做减资,再转内资。
但新公司法则规定内资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分期缴付其认缴出资额了,所以外商投资企业既可以先减资,再转内资,也可以先转内资,再减资。
至于哪一种好呢?当然是先转内资,再减资后。因为转内资后再减资时,起码就少了外经部门的审批了。
不过由于新公司实行的时间不长,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对类似情况可能接触不多。有可能办起来不那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