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报价方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54:11
解释下不同的报价方式是什么...有什么不一样?

限价委托
对方最优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
即使成交剩余撤单
五档即成剩撤
全额成交或撤销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举例1:
某股票的卖方五档情况为:
卖5 7.08 20
卖4 7.07 15
卖3 7.06 500
卖2 7.05 40
卖1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委托价为对手方的最优价格——卖一价7.04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反之:
若某股票的买方五档情况为:
买5 7.03 20
买4 7.02 15
买3 7.01 500
买2 7.00 40
买1 6.99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申报价为买方的最优价格——买一价7.03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委托

(股票报价方式)深圳市价委托的类型有五种,分别为:对手方最优价格、本方最优价格、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即时成交剩余撤销(FAK)、全额成交或撤销委托(FOK)。各类型的具体介绍如下:
(股票报价方式)对手方最优市价委托
指客户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A、“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无需输入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中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与当时对手方队列中价格最优的申报成交;“价格最优的申报”是指集中申报簿中买方“买一”队列或卖方“卖一”队列。
B、没有完全成交的“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将以限价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本方队列中,其指定价格为委托已成交部分的成交价,也就是委托申报进入交易主机当时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
C、如果当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没有有效对手盘,交易主机直接对“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作撤单处理。
(股票报价方式)本方最优价格委托
是指客户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本方队列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A、“本方最优价格委托”无需输入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中集中申报簿的本方队列存在有效申报,则以当时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指定价格以限价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机的集中申报簿中;
B、如果当时集中申报簿本方队列中没有有效申报,交易主机对“本方最优价格委托”作撤销处理。
(股票报价方式)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
是指无需指定委托价格,委托进入交易主机时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动撤销的委托方式,一笔委托可以与对手方数笔不同价格的委托撮合成交。
A、“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无需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按对手方申报队列顺序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进行逐笔配对;
B、“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可以与不同价格的对手方委托撮合成交,直至无有效对手盘(即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或在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基础的有效竞价范围内交易主机中现有的对手方队列中无委托);
C、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成交后有剩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