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的救助站怎么去..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32:10
快冻死在沈阳了..- -
也找不到啥工作,身上就一个单衣里面加个T恤...
家里也没人管,要是去救助站,能回原籍么....?
兜里就5块钱,全押网上了...
谢谢大家,时间马上到了,我先再去找找工作,碰碰运气吧- -
实在不行,去找找救助站- -...

有这个地方吗?有困难找警察吧

沈阳市救助管理站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0号
024-24165106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八条 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 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第十条 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第十一条 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 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第十三条 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站内管理的各项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

沈阳市救助管理站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130号
024-24165106

苏家屯区救助管理站
沈阳市苏家屯区桥松路48号
024-89196611

于洪区救助管理站
沈阳市于洪区杨士街道甘官村
024-25355825

新民市救助管理站
沈阳新民市工人街75号
024-8785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