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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6:57
我的舅舅,十年前曾协同朋友盗窃过摩托车,当时年龄20左右,后来知道自己犯了法律,就外逃,【再无犯罪行为】现在已经10年有余,听别人说,一般的罪,外逃几年后,就不追究法律责任了,这是真的吗,向我舅舅这种情况,还会追究法律责任吗

关键看当时立案了没有。如果立案了那就任何时候都可以被逮捕。如果当时没有立案,那么你先看你舅舅的罪能判多久,根据下面的法条,然后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