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还算夫妻吗?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05:53
A和B在74年在一起同居,A的户口也迁到了B的户口上,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生了5个子女,在83年的时候,A和B感情不和,A离开B外出打工,期间有寄钱回家供养子女,现在子女已经长大,而A和B一直未联系至今已经25年,现在A的户口迁到了儿子的户口上,请问下大家,在法律上来说,A和B还算夫妻吗?他们算事实离婚吗?

不是夫妻...
因为并没有领取结婚证...
法律对此关系并不保护...
也不承认...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的,在一定情形下应准予离婚:其中情形(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一规定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法定依据,而不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成为事实离婚。
所以...
应该也不算是事实离婚吧...
因为并没有结婚...
...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都这么大年纪了?
您是想让她给您养老伺候您还是怎么着?

上述情况已经算是事实婚姻了,据现在的情况,也应该算是事实离婚了,已经不是夫妻了

听好

不管你们同居多久 还是有几个孩子 还超生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你们就一直不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