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得到劳动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06:24
我在原来的工作的单位工作了一年多,今年9月下旬,经理让我离开,当月工资结清。但公司在我在职期间没签劳动合同,让我走时也没提前一个月跟我说。我可以拿到《劳动合同法》上所说的赔偿金吗?如果能拿到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这事?

知道的麻烦说详细下,跪谢~~

问题关键,你要有证据,你没有签合同的

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跟这个有工作关系的资料,这样你去申请劳动仲裁,才能胜算的,否则,你口说无凭的

有证据,你可以申请从08年2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要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还要给你补交社保

先想办法搜集证据吧

去劳动仲裁解决.
叫单位补缴社保,补双倍工资.及违约金.

劳动部门
你没看新闻里面
到了年底就是劳动部门最忙的时候
帮忙追讨工资
你当初没有合同
相当于临时工
什么保障也没有
估计得不到什么补偿
不过你可以试试新闻暴光
如果新闻媒体报道你这个事
应该会有收获

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并不能上诉,也不能拿到所谓的赔偿金了

不可以 没签合同的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关系 告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