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日国税对发票冲红办理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40:52
我公司给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号有误,对方拒收退回,请问要办理冲红,由哪一方开具冲红通知单。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⑴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⑵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第一步: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由你方先申请红字发票,经批准后,可以开红字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

10月1日之后红票系统升级,具体怎么操作还没统一规定,你去问你们的税务局。红票申请肯定是你们公司了,对方公司应该会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吧.

对方拒收退回,应该由你公司填申请单,然后到税务批准给你通知单,你就可以根据它开红票了。

销方开具通知单: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或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方的,由销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单)
购方开具通知单:
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由购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