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困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48:30
我们是国内一家知名电视台的员工,现在单位要把我们在该单位工作未满十年的员工工作关系全部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去!这样单位就把一些用人制度上的风险规避了,我们现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朋友们!
1.我们这些员工里有四十几人都是1999年进台的,到现在是十个年头了,但台里的人事部门不认可是十年,说只有九年,我们请教一下这种情况是否算十年?
2.单位把未满十年的员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时准备把我们以前的劳动关系作一次性补偿了结。而我们在补偿的问题上分歧很大,一是我们单位以前把我们的所谓正工资定的很低,而我们员工收入的大部分来源是效计工资,而现在单位按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补偿的只有那份很低的正工资部分,像我们那四十几个1999年进台的最多都不到一万元人民币!请问单位这样补偿合法吗?
3.我们在该单位工作,单位用工工资有几种体系,在同一个岗位有几种不同的工资,请问我们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同工同酬的差别吗?
4.我们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加班加点,但从进台起就未给我们发过加班工资,我们这次应该向单位要求补偿吗?如可以怎么补偿法?
5.单位在今年统一购买养老保险时是按2002年买起的,2002年以前的一律未买,而且是按我们省最低工资给我们买的,单位这样作是否合法,我们是否有权向单位要求补偿?
先谢谢大家了,对在百度里提问还不是很清楚提问的方法,抱歉!

你可以一个一个问 .那样会有人回答 .你一下子问这么肯定没人看

一个是太长.. 二个中国比较浮躁. 总喜欢用最少的文字说明问题.. 要回答你的问题.. 得说很多..三个 你给的分数跟答题人的付出不成正比..

单位在规避法律。也不能说是违法,只能说是不进人情

必须由律师给你做专业解答,一般咨询费是30元。或者几个人请一个律师到劳动部门去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