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区建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37:03
我知道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不容许建房的。可是我母亲因为没有房基地总是着急盖房就在自己家的口粮地(属于农田保护区)码起了地基。县政府去人时我爷爷说话有些冲得罪了一个镇长,结果第二天他们直接去人和铲车把我们的地基给铲了。还告诉我母亲他们是执法。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母亲很上火!

1.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在未批准前就占用,成了违法建筑,按法律规定应该拆除。
2.按照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应该出示本人的《执法证》并说明自己是什么单位的,让当事人知道。
3.土地违法案件应该是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和查处,要按照查处程序进行。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还要举行听证会。然后,下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时效内不自行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是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如果违反以上程序,属行政执法的程序违法,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该行政机关按照《行政赔偿法》的规定对造成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那要看他们有没有经过合法的行政程序而作出这个拆除行为,如果他们没有经过行政程序而拆除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县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行政赔偿。

是合法的,因为你们非法建筑。

你家的情况现在经常会发生,关键是方法问题,什么农田保护区啊,如果你爷没有得罪他们,烧点香就解决了的。前面那位大哥说的也没用,就算他们有没有经过合法的行政程序而作出这个拆除行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县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但你同样不能建房了。
你可以托人帮忙,现在的事情,人情大过王法,也许可以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