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原告不到庭,该怎样处理?如果原告给法院打了电话说当天没有时间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20:15
法院是否可以认为原告主动撤诉呢?以后原告就同一案由起诉还会被受理吗?
如果原告说不知道开庭时间呢?

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补充:

如果法院按照程序向原告送达了开庭传票 原告这个理由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原告如果确实有事,应该提前给法官打电话申请变更开庭日期,得到法官允许才行。随便说一句没时间,恐怕法官不会同意,而且如果不是提前申请,法院也很难同意。这样,很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如果确实按撤诉处理,可以再次起诉。

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对原告缺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撤诉以后原告可以重新起诉,而放弃诉讼请求,意味着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它所指向的是实体问题,是当事人行使实体处分权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补充:不会,法院不会随便判决撤诉的

可以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