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岁的孩子判归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4:24:36
我同意孩子爸爸每月探视一次,但孩子爸爸要求每月带孩子离开,
和孩子单独居住几天。我不同意。
因为我觉得他不会照顾孩子,而且这样打扰我对孩子的教育,干扰我的生活。
请问,法院会支持我吗。

对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至于探视的时间法律上没有限制,主要还是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你说的你丈夫出现的情况是你主观上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客观上是否会影响到孩子做出判决。

不会支持你。
那要看他带孩子几天了,如果是三五天的话,法院是允许的。
你的要求比较~~~无理。

先考虑下你们离婚的原因.
如果是两人感情不合(包括第三者插足等原因),而不是某方人品不好,打骂家人的原因,那么,让孩子跟父亲住两天,合情合理.毕竟,没有爸爸的孩子是可怜的.孩子也渴望能跟爸爸在一起.
如果是你前夫人品不好,比如酗酒,打骂孩子,打骂家人什么的原因,那么,你可以要求法院需要他的监护权.因为对孩子健康,安全不利.

不会。
因为法律规定,虽然孩子判给了你,
但是孩子的爸爸有探视权,也还有监视权。
将来如果你的经济条件或别的方面不如他,
他有权向法院提出向你要回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