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两个关于冲减费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27:56
1、单位以前年度支出了一笔广告费,因对方提前终止合同于今年退我单位广告费30万元,我是否能冲减今年的广告费呢?这个不应该计入收入吧?
2、广告牌丢失,后也没有再制作广告牌,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应该如何入账?

1.不能冲减今年的,应做额外的收入
2。计入营业外收入

1、退回的广告费,不能冲减今年的广告费。

要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属于非常损失的冲减项目,计入营业外收入。

1、只能冲减当年费用,计入所得税,还要查看一下以前年度是否因广告费在 汇算清缴时做过调整。因数额大,最好写个说明给专管员,听听税务局的意见。
2、保险赔款也应冲减当期费用。
交保险时:借:管理费(营业费)
贷:银行存款
保险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营业费)

你们今年应该还有支出的广告费吧,直接冲减它吧.
保险赔偿做营业外收入,交税

1、不能作为本年度的支出,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体现。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这笔业务你没有描述清楚。是你们委托广告公司制作的广告牌?之前作为广告费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