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间的问题(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56:09
甲诉乙离婚一案,1998年7月4日经A市B县人民法院审理当庭作出离婚判决。B县法院于1998年7月12里将判决书送达原告,7月15日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乙不服一审判决并于1998年7月29日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乙的上诉已经超过上诉期限,因此裁定驳回乙的上诉。

问题:
1.此案的上诉期限何时届满?为什么
2.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为什么
3.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4.如原告在7月28日再婚,则原告再婚是否有效?为什么
5.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1、没有超过上诉期限。对于乙方而言,他的上诉期限自1998年7月15日起算,15日内可以起诉。1998年7月29日刚好是第15天,乙方上诉的,没有超过上诉期限。
2、法院驳回上诉后,原判决经过了15天,应当是发生效力了。但是因为法院驳回上诉的做法是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
3、法院的处理是错误的
4、甲方在7月28日再婚是违法的,属于重婚,构成重婚罪。在1998年7月28日,乙方享有上诉权,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不得再婚。
5、法院如何处理?问得很不明确。如果是A市中级法院,它应当受理乙方得上诉并进行审理;在其违法驳回乙方得上诉后,应当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其不受理上诉得裁定,并裁定受理乙方得上诉申请,进行审判。

1 没有,因为是15日
2 十日后从上诉期过后生效了,因为已经上诉,但是驳回了,就生效了
3 不正确,违反民诉程序
4 如果没有人告的话,有效
5 应该接受上诉人的上述请求

7月15日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乙不服一审判决并于1998年7月29日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上诉期限为15天,乙在7月30日内上诉是可以的。

1、上诉期限从后收到领取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15日。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2、还未生效。
3、法院的裁定不正确,因为判决上诉期还未满。
4、判决未生效,不能再婚。
5、按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