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欠费的问题,懂法律的进,回答好的追加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07:40
我想问下,本人以前在福建某地用我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一个电信固定电话并申请了ADSL,当时是在一个出租房申请的,后来搬了就没去理,也因为太多的琐事给忘了去注销这个号了。到现在他们打电话过来说我申请的那个电话已经欠了700多,我不想去交这个钱,我身份证上的地址已经拆了,上面的地址拆了快2年了。我想问下如果我不去交的话会不会负什么法律责任,他们会不会到法院起诉我,一般话费累计到多少他们才会起诉,除了不能用我的身份证再在电线办业务之外还有什么后果,诸如此类的问题,回答的越详细越好,最好有法律依据的,或者你们有这样的经历的后果怎么样等等,回答好的一定追加100分!!!

你的上述问题只要按照以下思路去操作,就能够很好的解决。
1)电话“欠费”700多元,不用再补交。
理由:每一个人都有使用和不使用电信服务的自由和权利,当需要使用的时候,你就付费;但当你不使用其服务的时候,那么就不用再支付后面所产生费用了。你这“电话费”估计是因为电信收的月租费,而月租费的收取本来就是电信的霸王条款,是强制消费行为。正如你使用供电局的电一样,当你使用家用电器、开灯的时候,使用了其电和服务,就付电费;那么当你一个月、两个月或很长时间没有使用家里的电器时,那么就没有产生电流量,即我没有使用你供电局的用电,你就不能够收我的电费。那么使用电信供应商的电话服务也是一样的道理,我没有使用你的服务了,那么你凭什么还要收我的“月租费”呢?因此由“月租费”加滞纳金所构成的上述700元话费,完全可以不去理会。
2)由于你在申请电话时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已经变更了,那么电信部门只能够按照原地址去收钱。而上述地址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只要你不要再用你的新身份证去电信申请所有服务,那么电信部门就找不到你,因此你也不用担心电信部门会到法院去告你。

这位兄台,我不知道什么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曾经有电信的人打电话给我说,我欠了两千块,如果我不还就要起诉我,我态度很坚决,因为电信服务里面写明了多于多少自动停机的,所以我建议你态度坚决一点,不管他会不会找你要钱,顶多以后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业务,其实电信那边要钱要不回来的例子太多了,他们没时间和你周旋的,你完全可以不理睬他们。

因为他们无法证明是你在使用这部电话并欠费,但是劝一句,以后搬家还是报停电话比较好。

祝你好运。别给电信等垄断商好脸色看。

以你表述看,情况应该是你搬出后,你后来住的人继续往你的号上交钱使用,到后来就恶意欠费。从法律规定上讲,你存在过失,所以电信找你要也合法,如果有证据证明从你搬走后是某人用的欠费可以要求那人交上,估计房子拆了,你也找不到那人了,一般催款单会以你身份证或居住地的地址邮寄,地址变了,肯定会找不到收件人而退回,只不过你的电话还通,你如果承认这种情况,对方可能会录音了,不过,700元钱他们找你要的话成本太高了,所以会给你做个不良信用的记录,地址变了,但身份证号没变啊,目前,通信部门的信用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