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街抢劫定义和本质(非法学回答) 谢谢大侠们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17:35

我可以用哲学的角度分析:
用暴力把别人的东西夺过来,据为己有。在这时事物便产生了两面性。
定义:施暴者,被施暴者来定义。根据当时的特定情况。我以苏格拉底的方法辨证:假如在现在的民主社会里。施暴者当街抢劫被施暴者时。定义为邪恶的(伦理学),因为其本质就是那些当街抢劫的人好逸恶劳、想不劳而获,扰乱社会治安的。但当地点与时间出现在其他场合时:如在官僚腐败的时期,人民苦不聊生,那么施暴者是截福济贫呢?被施暴者是贪官。那定义变是正义的。本质便是好的。
其实,什么是当街抢劫的非法学定义呢?很难概括。当街抢劫在道德上被不认可。但是用什么来衡量道德呢。除非人们有上帝的存在,或因果报应之说,那么人们才可能认可。所以在现代社会依旧要准则法律,但现代法律不一定公平,

定义就不必说了吧。
本质就是那些当街抢劫的人好逸恶劳、想不劳而获、而且头脑简单、天生凶残、更是笨到不会偷(或者他们觉得抢东西来的更快)、最要命的是现在的法律对这种人打击太轻,所以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

你不给分,知道也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