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医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06:20
我有一名结肠肿瘤患者,在当地医院做了肿瘤切除手术,并在身体一侧做了人造肛门,按照医生的要求在观察了两个多月后,到医院复诊,恢复的非常好,于是他们就给做了肠道恢复接通手术,(去掉身体一侧的人造肛门),并在另一侧引出了一根吸脏物的管子.手术后的头两天感觉挺好,但是在第四五天患者觉得腹部胀痛,后来就不胀了.到了第八天以后,患者引出管子的地方胀痛的厉害,连坐立行走都很困难,并且从新开的刀口处流大便等脏物,开手术的医院说没办法了,硬劝患者转院,请问这是不是医疗事故,该不该要求赔偿?该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马上要求复印病历,不知道你说的这家医院是否正规。尽量把所有的病案资料都复印,注意观察医生的巡视记录和护士的护理记录,很多医院都是后来补的,不过这个是无可厚非的,有了突发状况肯定要先救人再补记录的。关键是要看看是否有修改的痕迹,这方面容易有作假的嫌疑。
如果还不放心,就转到更专业的医院去,然后向你们当地的市级医学会提出医疗鉴定,走法定程序吧。因为新转的医院基本不可能给你出什么证明的。
我读研时在医院是专门处理这类事情的,也算知道些程序,基本就是这样了

建议找专业人士确诊,至少需要对患者身体检查,你在这里很难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