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者死了,其子女应不应该替其还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29:26
死者生前欠了一笔债(有其亲笔写的欠条),死之前失踪了一段时间,之后在家突然死亡,其几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请问其子女要不要替死去的父母还债?
其死亡有刻意隐瞒的行为.
另事情过了多年,我父母是当事人,他们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据我了解,欠款者在失踪期,他的子女就继承其全部财产.
请问,现在还有没有可能讨回债款??

以其个人生前的全部合法财产进行偿还,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如果他的财产已经进行了继承的,你可以向他的继承人主张要求用继承的财产偿还债务。
偿还债务以个人全部合法财产为限,不足的部分,其继承人没有义务进行偿还。主动还款的除外。
父债子偿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以死者的子女继承死者的财产为限承担还债责任。但收到诉讼时效的影响!

当然要还啦!父债子还嘛!特别是在有欠条的情况下,这个债务是逃不掉的…
你想想,父母有遗产,子女可以分。父母遗有债务,当然是得还的…

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