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肇事逃逸还是故意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06:03
一辆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行人刮倒后,沿着道路逃逸,后被两名热心群众拦住,但此人又加大油门将两名群众刮倒,请问这名司机的行为是肇事逃逸还是故意伤害?
我有个补充,就是在群众拦他的过程中,两名群众都是站在车子的一侧的,开车人的主观行为是逃跑而不是伤害!
请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逃跑”,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在论证过程中,有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当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实践中大多也是这种情况。但是,据交管部门提供的情况,有的肇事人并未在肇事后立即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管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类似的情形也有很多。如果仅将逃逸界定为逃离现场,那么性质同样恶劣的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就得不到严惩,可能会影响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因此,只要是在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都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要是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就是肇事罪,范围外按故意伤害。

前一个是交通事故
但是他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这个罪要求后果至少是一个人死掉或者是重伤
后一个是故意伤害了,不过够不够成犯罪也要看受伤情况如何
因为他明知冲过去会伤到别人,故意的

撞到电动车后跑掉是交通肇事逃逸;被群众拦下后再撞倒行人就是故意伤害了。两罪都成立

两者都有的 呵呵一样的 明明看到有人在车旁边 还跑知道可能会撞到人 却没采取措施 属于故意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