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帐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01:59
我在湖南买了一份基金,是定投五年的(用的卡是湖南的)

现在我将要到江苏去工作,因为用湖南的卡不方便,想在江苏继续班同一银行的卡继续定投,可以吗

暂时不可以。

建议您在原卡继续存钱。

您可以把湖南的卡留在家里,在江苏工作时,可以往你原来湖南的卡里汇钱,到时银行会自动从你湖南的卡里扣钱申购基金的。
你原来的湖南卡想要变更卡号,可以持身份证及基金交易卡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当客户在转出地提出转托管需求的主要采用二次转托管。
二次转托管是指投资人在不同代销机构间或我行系统不同地区之间,通过转出、转入二次业务申请实现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转移。二次转托管业务需要投资人到转出机构和转入机构分别提出转出、转入申请。投资人办理二次基金转托管申请时,原则上应遵循“先转出,后转入”的原则。即投资人办理转托管业务时,应依次到转出行、转入行提出转出、转入申请。转出申请确认后,再办理基金转入申请。部分注册登记人规定转出、转入申请提出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定期限(具体依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否则转出申请视为无效。转托管转出业务当日不能办理转托管转入业务。

您在转出地办理二次转托管业务时不需要提供转入地的卡,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海卡办理转出即可。
各支基金的转托管费用均为20元/次,转出时收取。
转出申请确认成功后,须于一定期限内(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执行)到我行办理二次转托管转入申请。您向转入地营业机构申请二次转托管转入时,须向经办柜员提供转入地开立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牡丹灵通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转出地分行打印的《代理业务申请书》客户留存联,填写《代理基金业务申请书》。

办理完二次转托管业务后,您即可将转出地的卡销户,基金交易账户随之一并销户,但并不是也将TA账户销户,TA账户为基金公司账户,只需要开立一次,您已经将TA账户登记到了转入地。

您通过转入地个人网上银行的“本行异地基金公司TA账户登记”操作后,即可在转入地个人网上银行重新签订定投协议。

如果你在当地开了基金帐户,那么就只能用当地的卡投资,因为钱都存在你的基金帐户里。解决这种异地定投的最好办法就是开设网上基金帐户,在网上操作定投基金,不仅省时,而且你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操作基金。

在工行,针对异地定投,他们还推出了基金漫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