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个有关法律(刑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19:20
事实:
与我相隔约五十米的邻居因琐事发生争吵,早六点先是在他家的门口骂我,待我回家准备将我的弹簧刀(卷刃、有尖、双面龙凤饰面,我很喜欢)装入口袋时,对方先是四人(一男(女婿),三女)边骂边冲向我家,我听到之后拿着弹簧刀冲出去,对方在冲到我邻居门口时拿起耙子(九齿),若将耙子向下十厘米再一拉,我的后脑勺就会有几个洞,此时我打开弹簧刀与之博斗,谁打我我就捅谁,当时大姐站得远没敢上,二姐打了我几下我没捅着她,老三与女婿最勇也被我捅得稍重(法医定为轻伤和轻微伤)。我被当时是我们先报的案,并且我的左手食指前段不知道怎么的被截断,现已接好。问题出就出在我在做笔录时说我手指断的原因是因为对方在夺刀时可能是用我的刀子截断的,二是我当时很气愤说了一句:我出去就是要将对方杀死的话。现对方要告我,请问我在法庭上该如何为自己辩解????????????

说明,是他先以侮辱性的语言来侮辱你.还有就是说明是谁先打的.如果是你先的话.你要陈诉他们是由于几人来侮辱你甚至有伤害你的举动.所以你才被迫先动手如果不是你先动的手你要陈诉他们是如何打你的
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弱势群体
最后你要说明是因为自己的一时气愤所以才说出伤害对方的语言.

你有一点笨,不过你要证明是对方先侮辱你的,说明谁打的,如果是你先打的,你要说他们侮辱你你才先下手的,你要显得害怕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