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值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48:56
我们这边是个办事处,有时候客户要发票是由总公司开的,上次有个客户的发票开过了,但是由于他们还欠我们一笔钱,所以把发票押着一直没有给他,后来过了三个月,我看已经过了抵扣期限,所以干脆就没把发票拿给客户,我和客户说我们这次没开发票,之后我自己把“这两张(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给扔掉了,当然前面这两联是在总公司,他们也不知道我这边发票没有给客户,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有没有关系?如果税务局查起账来,有影响吗?
我知道我们开票了是要交税的,我是说不考虑交税的情况下,其他的有没有影响?
哎……,当时没想这么多,如果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抵扣期限过了",再把发票给客户,对客户而言,不是等于没有嘛,是吧?就没用了,是不是呢?那要怎么办呢?

话说。。。。你不如辞职算了。。。只要对方不管你们要发票,你就高枕无忧,如果对方要,你能拖得过几时啊,你的行为还真是让人无语了啊,最后肯定总公司会把重新开具的发票上的增值税让你赔偿的啊,多少货款啊,按17%算算先,哎。。。总之,增值税销项税高的话,你就死定鸟~~~~~自求多福啊。。。
以上纯属玩笑,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楼主你有两条路走,第一条是就不理这件事了,反正也这样了,什么时候查到你,你再说
第二条路,是你主动把这件事上报给总公司,肯定挨批评,看公司怎么办吧。。。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没有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就只能你的总公司跟当地税务联系,说明原因,证明此发票丢失.然后开红字发票冲回该张发票.再重新给你开一张就可以了。但一般要求在三个月内办理啊。。总之,有点麻烦,不过好在是你主动承认,确实是不懂税法,公司应该不会严惩你吧。。。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是根据总局规定,作废发票必须符合“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未按照规定作废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楼主,俺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啊,因为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如果是认证过的抵扣联遗失就好办了,关键是你不该自作主张把增值税发票给扔了,下次注意啊。。。

你开的发票是要上税的
重复的开票,意味着你要在交一份税!
税务局查也就是查你是不是偷税漏税

您真厉害。无语。
1、这张发票您的公司要缴税。
2、这张发票没有给客户,那你们就一直欠客户一张发票。
3、如果没有其他证明,那客户就没有理由给你钱。
4、形成滞留票,有可能会让客户麻烦。

总之,这是很麻烦的行为。

发票是总公司开到你分公司,再有分公司开给客户,还是总公司直接开给客户?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税务局来查分公司的帐的,有问题,等于你这个物品开了两次,税务局来查分公司帐没有问题,但是客户再一次问你要发票你怎么办?你如果在开的话,等于多交了税,最好和总公司人员说一下。

查起来,都会有影响的,就算不考虑缴税,你再补开一张,但扔掉那张,你开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