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加班费,可以立刻中止劳动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5:45:40
单位加班答应给员工相应补休,本人工作6个月单位累计欠休16天,后调整到新部门,新部门不停加班,还没有补休,就连之前那16天也不给补了。最近有人辞职了,单位1个月没招来人,我还在不停的加班,我决定离开那了,我可以立刻中止劳动关系吗,能得到相应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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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辞职,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二种情况下可以立即离职,你不属于这二种情况.你可以在离职后,即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不给补偿的话。你应该去劳动仲裁。你会得到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第二款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加班工资也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故你可以立刻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加班加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