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厂无故不让打卡上班,不写辞退单,不赔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12:00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建议你这么做:首先申请劳动仲裁,让当地劳动维权部门介入,把你们这情况以书面情况递交给劳动维权部门;然后求助当地媒体(报纸或者电视台),让他们介入,可以帮助你们维权。再就是,如果你们人多,可以联名写信给上一级劳动部门,产生影响,引起某些部门的重视,但不要好多人一起上访,法律规定:为同一事件,同一次上访人数不能超过五人,否则就违法了,有理也变得没理了。一定要在规则范围内,合理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给自己正当维权,不可采取过激行为。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个人分析:厂家应该赔偿你一个月的赔偿金。程序是:先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仲裁,如果仲裁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现实中必须按照法律上是这个程序来做,所以十分浪费时间。所以尽量让地方媒体介入,让他们宣传,给强势地位的厂方以压力。这样才好做一些。比如:如果你在重庆的话可以打电话给“天天630”等等……
上面都说得很有道理,仲裁和诉讼并非唯一解决办法,现实中可以采取一些更为灵活实用的维权方式给用人单位施压。
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