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梁、框架柱在工程量清单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45:22
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关于框架梁与框架柱在清单中的一些问题:

1.在现浇楼板中,板下有梁,那么框架梁是否整体并入楼板工程量计算,单列有梁板;还是将框架梁与有梁板分别计算各自工程量并列项。如果是分别列项,那么有梁板工程量是否要扣除并入板中框架梁的工程量,还是板不扣除梁的工程量,框架梁只计算突出板底的那部分工程量,并分别列项。

2.工程量清单中对矩形柱的计算规则描述“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对有梁板的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²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那么根据计算规则,如果柱的截面在0.3m2以内,那就不用扣除柱截面,这样在柱与板的计算中,不就重复计算了柱与楼板重叠的那部分工程量?
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

您有一个误识,柱不同于孔洞,无论其截面大小,柱头部分都应从板体积中扣除,尽管量不是多大,但属重复计算。

不知楼主是套用那里的定额,我们这里是主梁(和柱子相连的梁)套用框架梁定额,板和次梁合并计算套用有梁板,板算至主梁边。
柱子按通长计算,也就是算至板面,主梁算至柱子边,由于定额以及考虑了0.3平米以内的板,所以及时重叠了也没多少了,况且板还是计算至梁边的。一句话,定额怎么规定就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