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国外,而且是外籍,我通过网络向他单位,同事,同行业的人揭露他在国内的恶行,是否触犯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09:44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我交了个男朋友,交往半年多 突然发现他欺骗我很多很多,国籍 年龄 婚姻状况 身份 等等 而且还发现他办假护照的复印件,我问他 要他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怎么回事情,开始他 不停的用其他谎言来敷衍我,不承认原来身份,说他是假冒那个人的,后来看我不上当 又要我家住址 电话等手段来威胁我,最后还要告我,说我威胁他,影响他正常工作,
他的真实身份是 一个研究高分子化学的科学家 在日本自然科学研究所工作 在他们单位的网站上有他的简介 他在日本已经19年了 后来他告诉我中国的法律 拿他没有办法 他 不是中国国籍,
我已经无法求助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了
想通过 网络 电子邮件 等方式来向他单位 同事 国内同行 来揭露他在国内的恶行,不知道是否触犯法律? 如果触犯的话 是哪个国家的法律 触犯的是什么条款 请专业人士 指点一下,很感激

“想通过 网络 电子邮件 等方式来向他单位 同事 国内同行 来揭露他在国内的恶行,不知道是否触犯法律? ”
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但是要根据你“揭露”的内容是否属实,区分违法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
1、如果属实,并对他造成负面影响的,那么仅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侵犯个人隐私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侵犯公民隐私,侵权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为上述(一)(七)(九)(十)。
参看《民法通则》第134条。
http://baike.baidu.com/view/115704.html?wtp=tt#7
2、如果不属实,并且对他的名誉造成损害后果,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诽谤罪。《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民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为被判处刑罚,诽谤罪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类型包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要揭露他在国内的“什么”恶行?骗你、骗情?这不是法律保护的范围。

相反,你若在其国内发布他骗你的行为,中国法律可不追究,但你要考虑日本法律是否有此类规定,目前全球各国属中国法律漏洞最多了,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的非常细致。如果你违反日本法,那日本是有权向中国起诉你的,而中国有此类规定是必须审理的。

你们若有债务纠纷,则可在中国起诉在日本的他,要求其还款等。一句话,要有法律规定的维权条款。

他没有触犯法律。因为你们毕竟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这只说明他人品太差,而你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