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39:00
请问企业给员工购买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员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何参考规定?

如企业也为员工家属投了同样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员工是否也需要为家属的保费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家好,俺说的是“个人所得税”是否要交,各位讲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啊!

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发[2003]45号

所以在规定范围内的是税前列支,不交税
若有超出的就要税后列支了,交税

不需要,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而且保险所得目前国家还没文件要求要上税。

我是北京的,北京市在补充医疗方面规定,企业单位每年可以拿出相当于上一年职工收入的百分之四来给职工做补充医疗保险,而这个钱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也就是说国家可以给予免税的政策,而员工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以及税收,这个钱原则上是完全由企业来负担的,至于您说的亲属的问题,目前北京市的补充医疗只能做子女的,而且是作为附加险,但是由于今年北京市出台了一老一小的政策,导致保监会规定各家保险公司暂时停止办理附加子女的保险,以上就是我给您的回答,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我在百度注册的空间看看,说不定会有您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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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要,企业每年都有员工福利费用,在这福利费用里的4%是税前列支的,只要不超过这4%就不需要缴纳,超过了就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