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妥协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05:38
在埃米尔.路德维系住的《林肯大传》里第二部的第十章- “竞选助手”提到:
……而在这一年,奴隶制的乌云依旧笼罩着全国。德克萨斯刚从墨西哥独立出来就被接纳进了合众国,并且要求解放奴隶并还他们自由的权利。为此,总统不得不做了让步,他同意让路易斯安纳州以南的各个新建州自己决定自己的道路。但是,这一决定显然与一八二零年达成的《密苏里妥协案》背道而驰,致使南方大为不满,因为协定案规定北纬三十六度三十分以北的路易斯安娜和其他地区禁止奴隶制的存在,而以南的地方允许这一制度的存在。在对待这一问题上,克莱作为这一协定案的缔造者,坚决反对德克萨斯并入美国。

我不太明白,德克萨斯河路易斯安纳州都在南部,怎么会“以南的地方允许这一制度的存在”呢?

还有这时的总统是谁?他这么做对吗?
??你认为谁正确??是我还是作者?如果是我,那就代表作者写错或翻译错误咯;如果是作者正确,那你能提点我一下吗?可能看书时有盲点

1820年美国南部奴隶主同北部资产阶级在国会中就密苏里地域成立新州是否采取奴隶制问题通过的妥协议案。
密苏里地域在加入联邦以前是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一部分。大多数居民是自由白人。1818年,密苏里居民人数达到6.6万人,符合建立新州的条件 。当地政府申请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1790年曾划定梅松狄克逊线作为蓄奴州和自由州的分界线,南部奴隶主以密苏里地域大部分地区位于梅松狄克逊线以南为理由,坚持将该地域辟为蓄奴州。当时自由州和蓄奴州的数目相等,双方在参议院的席位也相等,密苏里作为自由州或者蓄奴州加入联邦,将直接影响双方力量的对比。为此,南部奴隶主和北部资产阶级展开了激烈的争论。1820年3月6日双方达成了暂时的妥协,国会最后通过《密苏里妥协案》。该法案允许从马萨诸塞州划出的缅因地区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授权密苏里制定不禁止奴隶制的宪法,规定北纬36°30′线作为自由州和蓄奴州的分界线。1821 年3月 2日,国会作出有条件接纳密苏里加入联邦的决议 。8 月10日,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该妥协案使南北之间的尖锐矛盾暂时缓和,南部奴隶主的土地要求得到满足。南北双方在参议院的席位保持平衡。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