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指定客户把信用证指定寄到中国哪家银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09:37

你可以在合同里要求你的客户通过某指定银行做为你的通知行。你的客户在向它的开证行提出开证申请时是可以把你指定的银行做为通知行列在开证申请书里的,但开证行不一定把信用证发给你指定的银行,如果你指定的银行与它没有联行或不是它的代理行,一般它会把信用证发给它的代理行,然后在信用证中把你指定的通知行列在57A或57D里,做为收讯银行以外的通知行出现,也就是说开证行要求其收讯银行(UCP600里的第一通知行)在收到信用证后把信用证转给57A(D)中的银行(UCP600里的第二通知行),由第二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你,但在实务中,可能收讯银行就直接给你通知信用证了。这都是可以的。

当然可以,一家为出口方银行,一家为进口方银行,但是这两家银行最好是有业务往来的,也最好和你方是有业务往来,最好是离你方较近!

可以,约定通知行就行,但未必全部能实现
遇到过多次:印度开来的信用证,指定**银行是通知行,但却由**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直接给我邮寄过来(通知费等费用由EMS代收)
我认为哪个行无所谓,只要仪付行是你喜欢的银行,L/C有银行证明是真的,其次只要能最快的收到L/C就可以了。不用太多的计较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