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公司扣压工资及押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25:33
我在一单位,从事程序设计方面的工作,在面试时讲好试用期工资1800元,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转正并交纳五金。没想到第一个月工资只发了800,也没有和我说明情况,一打听才知道单位扣除了押金1000元,没有给押金单据。之后一直不给转正,也不签合同,也还交纳五金,没有任何期它福利待遇,这样一直拖了4个半月。我们发工作只是在工资单上签字,没有任何字据,上班也不打卡。
之后我在另一个单位找到工作,提前一个星期给了原单位书面辞职报告,之后我到新单位工作,但原单位以我没有完成工作为由扣压我最后半个月的工资800元及第一个月的押金1000元,并声称只有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改完程序后才能领取。

我的问题是
1、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2、我在没有凭证的情况下如何取回我应有的劳动所得?
3、就计算机类工作劳动有无特别规定?
4、修改程序与领取前半月工资及押金有无必然联系?

1、他们的要求当然不合法
首先,他们无权扣压你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其次,你提前一个星期递交辞职报告,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他们无权强制要求你继续工作,更无权扣压你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他们没有和你签合同,应该给你每月两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要取回你的劳动所得你必须要收集证据:你在他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你第一个月的工资条,你的工装,考勤,最好能有跟你一样情况的员工作人证。然后才有可能去仲裁或者法院,要不然他们给你来个死不认账,甚至说不认识你,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3、计算机类工作没有特殊规定。

4、没有联系。他们必须归还你的工资和押金,并且给你每月双倍工资的补偿。当然这是法律的规定,你要有证据才行。

1.肯定告诉你,他们这种做法不合理更不合法
2.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一下,我不是专业人士,就不在这给你乱出主意了
3.没有特别规定,全国都一样的
4.没有。你的工资是你劳动应得报酬,没有人有权利以任何理由加以扣押

你完全可以找他索取。虽然你没有签订合同,但已形成劳动事实关系。公司收取工人押金也不合理。在你的问题中还要看当时你是否答应给公司修改完程序工作,因为在劳动法中有,不要因为你的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就不好说了,这也是公司常专的法律空子。建议咨询律师

欠揍的老板,狠狠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