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55:32
我和老婆要离婚了.在结婚十年前我家人为我做了一栋房子.有店面.
成年后.自己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我们两一起供了一套商品房.
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合而要离婚.请问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分.
我们结婚三年了.没有孩子.
如果是因为我们两其中一方不能生育呢?
财产分割是不是不同?

1、“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分.”:
(1)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2)你们婚后供的房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也可以房子归一方、给另一方补偿一半的房款。
(3)结婚前你家人为你做的房:如果房产证上还是你或你父母的名字:这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或是你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她无权分。

2、“如果是因为我们两其中一方不能生育呢? 财产分割是不是不同?”:没有,因为一方不能生育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

结婚前的房子都属于婚前财产,妻子不能分得。
婚后的商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关于离婚财产的分配,只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分配,按照你说的这种情况,你们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分的,而你父母为你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妻子是拿不走的,也分不到,不知道这个回答对你是否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