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请问我的情况需要需要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55:26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是四川人,她在四川结的婚,并且生有一子,现在已经11岁。这个孩子两岁大的时候她送到了娘家让其母亲抚养,自己出门工作,孩子7岁的时候她去了北京,并且在北京认识了现在的对象,两人产生感情,并且跟现在的这个对象生有一子,现在已经6岁大。她跟前夫没有离婚,跟现任的对象也没有结婚。现在我朋友跟前夫提出离婚,前夫则以这些年我朋友没有抚养小孩为由为其要抚养费,所以她现在想知道如下几个问题:
1.如果他们离婚,那法院将会怎样判分他们的财产?
2.小孩判给谁取决于谁或者什么因素?
3.如果孩子留在前夫身边,那她是否要给付前夫小孩曾经的和将来的抚养费?大约需要支付多少?
4.如果小孩跟着她,那是否不需要给前夫任何经济上的补偿?

1、以下的一切回答,都行基于她没有构成重婚罪、没有被公诉重婚或者被他丈夫自诉为重婚的情况下:

2、“如果他们离婚,那法院将会怎样判分他们的财产?”:
(1)他们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各人。
(2)婚后的财产在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不管是她所挣的、还是他所得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一人一半。

3、“小孩判给谁取决于谁或者什么因素?”:
(1)已经11岁的孩子,由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考虑男女双方谁的条件更好一些(不只是指经济条件,还有能能够给孩子的教育条件和其他方面)、孩子与哪一方的感情更亲一些,比如:孩子长期与女方家人生活在一起,与女方及家人的感情更深一些,也是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2)司法解释规定: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孩子,确定抚养权时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4、“如果孩子留在前夫身边,那她是否要给付前夫小孩曾经的和将来的抚养费?大约需要支付多少?”:
(1)之前的抚养费不用支付:因为他们还没有离婚、不管是他或她支付的离婚前的抚养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他现在没有权利在离婚时向她索要离婚前的抚养费。
(2)你不是说孩子一直在她娘家抚养吗?那她更不用付离婚前的抚养费了。
(3)但如果孩子离婚后判归男方: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时止,数额根据孩子生活的当地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她的经济条件来确定,一般是她收入的20%-30%。

5、“如果小孩跟着她,那是否不需要给前夫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如果她前夫不知道有婚外情、她也没有涉嫌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或补偿前夫、只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建议:
(1)女方这事很悬:她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在外长年与他人同居并生子,如果她与那人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又领了结婚证(这一点好像还没有吧?)的情况下,就涉嫌构成了重婚罪,如果那男子明知她有丈夫还与她在一起:也涉嫌重婚。重婚罪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
(2)一旦被她丈夫起诉【重婚】:她就可能被判处刑罚(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在离婚时【赔偿】她丈夫精神损害赔偿金。
(3)即使她没有与那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