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的《天狗》想表达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3:17:51

这是一篇极力张扬自我的奇诗。全诗29行,每行都以“我”字开头。正是这种“我”字当头的写法,才能突出诗人强烈的自我意识,充分宣泄他那激荡不已的激情。

一个成语概括这首诗的意思:张扬自我

看个人理解了

天狗是古代神话里的神奇的动物,他会气吞日月,雄视宇宙,写了天狗宏大的气魄和磅礴的气势。本诗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用“是”强化比喻,以造成汹涌澎湃的激情,充分表现五四时代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追求个性解放和自我新生的社会精神。在艺术上,想象新奇。用天狗来自拟,旋律激越,声调高昂,显得生动传神,富有感染力!

以上都是上课时,老师所讲的特点!~

这首诗一开始就是以高潮的形式入手,而且高潮一潮高于一潮,读到最后简直到了一重巅峰状态,朗诵者不是断气就是破音。而且这首诗及其不适合读出来,简直像疯子一样的乱吼!~啧啧~恐怖至极~这首诗还用押韵的形式写的,看上去超级古板。而且明明是中国诗,还偏偏要插一个英文单词,显得格格不入,而且不伦不类。还没有科学依据的写,在银河系里,除了太阳,没有任何一个星球会发光的!第二段的咋看都不协调,前面三句是写日光、月光、星球的光,这仨都是写天体的东西,第四句却冒出个X光线,啧啧,完全不搭!这东扯一样东西,西扯一样东西,让人摸不着头脑!这首诗还写得特别夸张,天狗把整个宇宙都吞下了!!啧啧!宇宙!真的很大也~~~~~~宇宙到底有多大??谁知道呢?!所以这不切实际!!

第四段写了好几个“我在飞跑”,写那么多个,不断的增加气势??!!完全感觉不出!只会让我们觉得重复罗嗦!而且这一段显得血腥暴力,没有任何诗的优美成分!一列看下来,都是“我”,让人觉得枯燥无味!而最后一句“我的我要爆了”这句写得很灵异!我的我?!啥玩意儿??不是我鸡蛋里挑骨头,而是这个骨头掉到鸡蛋里了,不得不被挑出来呀~

所以,这首诗的评价有所不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观点,看个人的理解了!

写了我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