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达人帮忙看看这个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43:54
甲与乙是主雇关系
乙是甲雇佣的货车司机(不是私人司机)
X日,甲请客户丙吃饭,甲酒量不好,而且与乙又关系不错,遂带上乙同去和客户丙吃饭
吃饭期间由于乙与丙某些意见不和激烈争吵起来,
吃完饭待客户走后,甲要带乙结账出饭店时
乙突发脑淤血住进医院,生命垂危,甲是否负法律责任,是否应掏全部医药费
等达人回答
谢谢

查明死亡原因。

甲不应负全部责任。
三人均有责任。
乙是为甲帮忙,甲理应负责。
但是病因为争吵,乙与丙也有责任。

甲承担部分责任。具体份额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酌定。

如果我是法官就让他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