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53:55
各位达人大家好!

本人2005年注册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是纯地税户(没有国税)。
公司这几年期间,由于经营不善,一直没有什么进账,所以也就没有买过发票。
大概在2007年,我帮别人走了一下帐,总金额大概有35万元,那我注销的时候,这笔钱用不用我上税啊?

另外,我这几年虽然也找了个人帮我记账,但是到用的时候我才知道,他都没有给我做,我如果没有帐的话,能注销掉么?

还有一个疑问,如果我要是把工商注销了,税务不去理他,有什么后果?
求各位帮帮忙啊!小弟不胜感激!

你帮别人走账,如果用的是你公司的名义,发生的收入,就应当由你公司承担税金。

没有做帐,这种情况税务局都是核定征税的,每月你按税务局核定的税额交税就可以了。

你注销工商之前,先得注销税务。注销税务,就必须交清以前所有所欠税款及滞纳金。这是法定程序,你不理税务,工商是注销不掉的。而且以后万一查起来,你后来没有经营期间核定的税金还得照交。所以,早办早好。

你先注销了工商,税务不去办理注销的话,你会上税务局的黑名单,今后你在国内任何一个城市想要新设立公司的话,就算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因为税务已经全国联网了,你必须把以前的税务问题解决并缴纳罚款以后,方可办理税务登记。
楼主还是按部就班的把税务一并注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