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让我出任公司“法人”,我该注意些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33:19
第一,他只说了让我当“法人”,没说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他以前有一个公司,但又收购了一个公司,然后再合并成一个新公司,让我当法人就是为了逃避查税)这样能行吗?到底是让我当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呢?

第二,虽然我们关系很好,我也很信任他,但他说可以跟我签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说我出任法人后,所有债权债务都跟法人无关,而由董事长承担(他出任董事长)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是否要公正?

第三,除了这些外,我还要注意些什么?

我没这方面经验,请高人前辈指点了!
谢谢:)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 权利义务概念都是不同的
并不是什么俗称吧?

1、企业法人是要承担该企业法律责任的人,在企业注册时就产生了。他说的应该是要你做“法人”而不是“代表人”因为“代表人”就不用你注册企业而是由“法人”给你委托书,使你在该企业的某些范围内能代表“法人”办理。

2、你们私下签订这个协议很有可能无效。具体内容你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无效的协议不能公正。

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尤其是牵扯到重组债务的问题。已经重组了,变更成任何一个“法人”税都是一样的。

你要谨慎,法人代表有很多法定责任,即使你们签订协议说债务与你无关,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法定义务和责任是不得免除的。

你说的法人就是法人代表,公司本身是法人,那么你是代表公司的最高责任人,最终决策人,如果出了任何事情(例如债务纠纷、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那么你就是责任人,还要看你朋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其它的,如果不是有限责任,一旦出现了债务问题,公司无法清偿的,你要以个人财产要承担清偿责任的。包括房产是要充公对价赔偿或者拍卖赔偿的,另外如果无法清偿债务有刑事责任。。

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一个意思,他是想让你当傀儡,让你当法人,必须更改工商部门的注册,以后业务多老了,要时时注意,不要让人买了还替人数钱。也可以找个懂行的,经常请教于他。祝顺!

你的问题根本就不对,你在网上查什么叫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