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和借条可以互相抵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42:53
前年中,我问朋友借了15万,并且出具了一张借条给他(不是欠条)。

还钱的时候因为是陆陆续续的,每次几万几万的还给他,我嫌麻烦,每次还钱给的时候,就叫他写一张收条给我,大意就是“收到某某还来多少钱”这样的条子。也没有注明所还的钱是用来对冲那张借条的字样。

钱已经在半年前还清了,我也收到他陆陆续续写给我的合计15万元的收条至今保留。但是因为生意的缘故大家弄翻了,现在他出具我写的借条,要我还钱。并号称如不还钱就起诉我。

请问,我手上的收条和他手上的借条是否可以相抵?如果不能,我该怎么规避风险??

(录音之类的建议就罢了,他又不会那么蠢还去和我承认。)

另外:朋友所在的公司和我也有业务来往,经常也会代表公司写点类似的收条。而且朋友已经和从那家公司正常手续辞职。万一,他一口咬定那些收条是我还给公司的,和这笔债没有关系,怎么办?
因为是借条。诉讼时效自他主张权利开始2年内,如果不主张,最长可以到20年。我的天啊。要是他不主张,那我不是要战战兢兢的把这个欠条保存20年?万一丢了怎么办?

照你所说的情况,不用担心好了,他若是不愿用借条换回他的收条,你就保存好收条,两年后他还不主张就丧失胜诉权了。最长20年实效是个极特殊的情况,要求你朋友主张债权不能或者是有实效中断等情况,在你说的看来他都不符合。
倘若你朋友主张你的钱是给公司的业务款,那么他至少在收条上要有法人的章或者说明用途。
没有化解不了的误会和仇恨,尽量坦诚化解为好,诉讼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祝你好运。

收条就是还款的证据,如果你的欠款还清的话,收条可以做为证据。

对方的收条应该有对方的签字。对方以你还款是清偿他所在公司的债务得不到支持。因为对方一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二没有公司在收款之前的合法授权。对方主张必须提供以上两点证据,否则只能按照个人债务来认定。

既然是已经偿还何必那么紧张,把收条收好就行了.其实是你犯了一个错误才像现在这样的,钱还完的时候你应当要回借条的...债权债务都清了为什么不把借条销毁呢?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朋友要说收条是给公司的必须举证证明,无法举证将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收条上写的是他的名字而不是公司盖章就是最好的证明---他收的钱,并不是公司收的!他说是代公司收的,公司的帐目必须和你与公司的债务关系以及是否相平一致吧?证明不了他必定败诉.
不要把问题想复杂掉了,保存几张收条不是什么难事吧?注意点就没有问题了.

你的情况收条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已经把钱还清了

公司业务往来的票据凭证一般都会作为公司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予以保存。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主张以还款是没有多少问题的。
你开具的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吗?
有还款日期比较好办,
存在诉讼时效的届满。
并且在还完款之后应该要求收回借条。
为了安全,应该保留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