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费用可否又计预提又入待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57:01
该笔费用应该是当年下半年度的支出,于7.8.9.10月份分别进行预提了1/6的费用约1万,而费用真实支付期于11月份为6万,那么在11月份做账时
借:预提费用 4万
管理费用 2万
贷:银行存款 6万
但考虑到11月份一下子会多出一倍的费用,会计分录可以如下制作吗:
借:预提费用 4万
管理费用 1万
待摊费用 1万
贷:银行存款 6万

请财务高手指点,不甚感谢!

可以用第二种方法来处理!这种方法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来做的。
实际上只要是费用没有跨年度就没有什么问题,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采用第一种做法。
谈不上高手,一点自己的见解!

可以的啊

这样可以把你的费用分摊到下一年度或月度,然后再进再记管理费用,

其实你的费用前期预提的少了,但是在所得税上还是要扣除的啊

按权责发生制完全可以。

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