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官司的询问~请高手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52:41
姥姥、姥爷生有2男2女,姥姥去世后,姥爷的赡养由我母亲承担,并且姥爷立了遗嘱声明等他去世后,他所住的房屋由我母亲继承,但因那个房子属于公房(每月交房费)的那种,在公证处并为能公正成功。但随后不久,我母亲就把自己的户口转到姥爷的户口本下;现在姥爷去世了,母亲是那个房子户口本上的唯一继承人,现在我小舅来和我妈争这套房子,他要求和我母亲以及大舅、老姨一起平分这房子的钱,并要将我母亲告上法庭,请问我母亲可以打赢这场官司么?请清楚这方面法律知识的人详情给我解释一下,谢谢

公房问题比较麻烦。

应该说,您姥爷承租的公房,其是没有处分权的,因为所立的遗嘱中处理该公房的部分,是无效的,但并不影响您母亲依遗嘱继承您姥爷的其它遗产。

如果公房产权下,目前只有您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说您母亲以实际居住人的身份是可以继承使用该房屋的。

至于大舅、老姨要求一起平分这房子的“钱”,您表述不太清楚,公房已被拆迁?
如果涉及到拆迁,情况要复杂一些。不知道您是哪里的,正在办理的一个案子是北京的公房,子女对该公房拆迁款继承纠纷起诉到法院,与您提及的情况有某种相似之处。010-67682835,贺律师

能赢的,

老爷子和谁过,那房子会判给谁

一、当初立遗嘱是否是在当事人思维意识清楚,且有第三在场的情况下实行的?
——这涉及到当事人所立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是口头遗嘱还是书面遗嘱?——书面证据在法庭上更具说服力。
三、如果以上两点你母亲并不能出示有力证据,那就要看你那些亲属是否履行了
老人的赡养义务。如果他们并未履行,或是你母亲更多的履行了赡养义务,那你
母亲胜诉的机率会很大。

公房非私人财产,所以立遗嘱是没有用的.
公房的继承权,不同省份,有关的法规也有细微区别,大体主要是承租人死亡后,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认由谁继续承租,出租人应当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一般按他处的住房情况和在本处居住的时间长短来选择;(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
你母亲处于有利优势.至于能不能赢还要看律师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