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下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问公司是否应付相应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6:26:52
2008年的劳动法规定工伤要满足在上下班必经的途中,时间内及机动车撞伤才算是工伤,我妈妈前两个条件都满足,只是是被电瓶车撞伤,所以公司不承认是工伤,但是我妈妈情况比较严重的,该怎么处理

这是国家规定的,你可以看看你母亲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1.6条规定,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你得确定电瓶车是机动车!!!
在国家规定中,电瓶车为非机动车!所以,你母亲的事故伤害还不能算为工伤!

首先得算出你家到你妈公司的距离,然后算个平均速度。假如你家到公司是20分钟的话。你母亲在下班后20分钟里出事,就应该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