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主席的选拔机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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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主席选拔产生机制
在校团委领导老师指导下,组成校学生会换届委员会,本着对全校学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4月至5月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公开竞聘、层层考核选拔产生校学生会主席。
一、候选人资格要求
(1)、能够认真贯彻《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宗旨和基本任务的各项要求
(2)、政治思想合格,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管理能力强。
(3)、学习成绩良好,居班级中上等。
(4)、必须是在院级学生会或分团委担任部长及以上职务者(包括各年级分会主席);或在校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者;或在相关学生组织(如社团联合会)担任部长以上职务者。
(5)、具有一至两年学生工作经验。
(6)、优先考虑条件: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级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干、优秀共青团员 ②中共党员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
对照以上条件,各学院推荐候选人1至2名,校学生会推荐候选人3至5名;各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表,由各学院分团委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校团委学生会审查。
三、竞聘代表产生机制
(1)有投票权代表组成要求
①校团委老师、各学院分团委书记
②各学院学生会代表1至2人
③普通学生代表
④女代表数不能低于代表总数的40%;专科生、成教生也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2)学生代表资格
①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者成教学生
②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或者对学生工作热心关注
③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④属于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或品学兼优者优先
(3)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集代表候选人,递交申请书至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进行审查,学院同意盖章后交校团委学生会进行审查,并将合格代表名单进行公示。
四、召开全校公开竞聘大会
(1)主席候选人根据竞聘大会当晚票数高低确定三名,在三日内由校团委对候选人个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评审,确定主席。
(2)正式选举时,届时参选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选举。评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抽签顺序排序。
(3)代表有权对候选人投同意票,不同意票和弃权票。若同意,则在候选人下标“○”;若弃权,则在弃